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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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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师范大学文学院肇端于1943年伍非百创建的西山书院。学院现有汉语言文学、秘书学、汉语国际教育3个本科专业,皆为一本招生。其中,汉语言文学为国家特色专业、首批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秘书学、汉语国际教育为四川省一流专业建设点。1979年开始招收研究生,是国家恢复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后首批研究生培养单位,现设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同时招收学科教学(语文)、汉语国际教育等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院现在是四川省本科人才培养基地、四川省高中语文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四川省民族地区师资培训基地、四川省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建成省部级科研平台、高水平科研团队等4个。学院高度重视人才建设,长期面向海内外招贤纳士。

一、招聘对象

符合下表相关专业的、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高层次人才类别

人才层次

标准

第一层次

1.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

2.“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

3.“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

4.上述同层次、同水平人才。

第二层次

1.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讲席学者、特聘教授(含特设岗位);

2.“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创新长期项目、外国专家项目入选者;

3.“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级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级教学名师(含教育部“国家教

学名师”);

4.“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类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普及奖一等奖(排名第 1)及以上

人才;

5.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6.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7.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负责人;

8.上述同层次、同水平人才。

第三层次

1.“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

2.“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3.“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

4.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人选;

5.上述同层次、同水平人才。

第四层次

1.国家各部(委、局)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2);

2.省级科研奖励(含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1);

3.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1);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

5.“天府青城计划”天府杰出科学家或其他省级相当层次人选;

6.上述同层次、同水平人才。

第五层次

1.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2.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3.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4.“天府峨眉计划”领军人才、“天府青城计划”领军人才或其他省级相当层次人选;

5.国家各部(委、局)科研奖励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前2);

6.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 1),省级哲学社会科学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2);

7.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 1);

8.教育部重大项目主持人;

9.海外著名高校或科研院所受聘过教授且达到本层次人才相当水平的人才;

10.上述同层次、同水平人才。

第六层次

1.国家各部(委、局)奖二等及以上科研奖励获得者(排名前5);

2.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3)、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1);

3.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前3);

4.“天府峨眉计划”入选者、“天府青城计划”入选者或其他省级相当层次人选;

5.海外著名高校或科研院所受聘过副教授且达到本层次相当水平的人才;

6.近5年以本人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未标注通讯作者时)或第一通讯作者(标注通讯作者时),人文社会科学类发表A1 级以上论文1篇或A2级以上论文2篇;

7.上述同层次、同水平人才。

高层次人才具体待遇依据《西华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执行,其他类型人才引进参照《西华师范大学博士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修订)》(西华师大校〔2023〕110 号)执行,咨询详情请与李老师联系。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子邮箱:1340142861@qq.com

电 话:0817-2568232

地 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1号